目前,我国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网约工”群体已达数千万。然而,“网约工”等新业态的劳动关系较为特殊,导致该群体难以获得工伤保险的制度保障。
在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多名政协委员指出,新业态从业人员以灵活、弹性、平台、共享等就业形式存在,不具备法定意义上的劳动合同关系,致使该群体工伤保险缺失,需求迫切。委员们建议,应完善现有的工伤保险制度,尽快将该群体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当中。
对此,人社部在答复中表示,工伤保险制度是建立在具有稳定劳动关系基础上的,而新业态重新定义了工作和就业,劳动用工去雇主化、劳动关系灵活化特征愈发明显,“对现行的工伤保险制度带来巨大挑战”。
根据人社部2017年对网络平台、快递公司等新业态企业员工参保情况调研,部分新业态大型企业的劳动关系由于较传统,其职工参保情况较好;也有部分新业态企业的劳动关系属于“弱传统型”“去传统型”,其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情况较差。
人社部表示,将适时启动《工伤保险条例》的再次修订工作,把外卖员、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等新业态从业者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