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歌猛进的时代,一白遮百丑。2018年的形势之变,或许为我们提供了重新思考的契机。社会责任、细分化、行业如何长足发展……
当然,不仅仅是游戏研发,所有与游戏相关的衍生行业都在进行着完善市场规则、回归理性增长势态等具体布局上的调整,直播行业便是其中代表。根据艾媒咨询发布的《2018-2019中国在线直播行业研究报告》显示,2018年期间,中国在线直播用户规模突破4.56亿人,同比增长率为14.6%,预计2019用户规模规划至5.01亿人左右,市场增长速度得到明显回调。
直播行业在主动降温,其发展模式也在脱离野蛮生长,逐渐走向理性。可以看出,市场对直播平台的内容生产环境、主播的职业素养以及吸流能力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诉求,而国内人口红利消退、资本全球化等深层原因更是在驱动着整个行业进行转型升级。倘若从长远角度来观察这一系列动作,不难发现,一些头部的直播平台已然摆脱“创造优质内容,战胜同类竞品”这一逐利教条的束缚,并开始致力于推动游戏直播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腾讯游戏于2019年2月14日发布的《关于直播行为规范化的公告》(以下简称为《公告》)就是一则生动案例,《公告》中提到,作为直播行业及其衍生领域的内容提供者,腾讯游戏将在承担其游戏内容合规运营责任的同时,推动基于腾讯游戏画面的直播内容和授权的规范化。更为值得一提的是,这一号召得到了斗鱼、企鹅电竞等主流平台和各界社会人士的响应。
维护直播权益必成新的行业发展趋势
直播版权在中国一直就是一个较为冷门的议题。不同于主机文化盛行的海外市场,中国游戏行业起步时间较晚,且国内游戏厂商多以“free to play,pay to win”式的盈利模式为主,体验游戏和展示画面在本质上不构成侵权行为,开放的市场环境让厂商鲜少与直播平台产生利益冲突,甚至还可借力直播行为达到免费的推广行为,收获新生红利。
如此看来,二者应该是相互依存的关系,那为何树立版权保护意识,规范直播行为在近期才被提上日程呢?原因恐怕是多方面的。
首先,是共赢机制遭到了破坏。厂商、平台机构、主播群体以及用户观众之间的权责关系开始变质,原有的共赢体系开始变得难以适用了起来。关于这一点,著名的“梦幻西游”网络直播侵权案可以提供充分的补足说明,网易于2014年11月24日提出了诉讼申请,该案件以YY游戏直播、录播、转播《梦幻西游》系列游戏的行为为裁定内容。2018年4月,《梦幻西游》网络直播侵权案二审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被告YY停止通过网络传播《梦幻西游》系列游戏画面,赔偿原告网易公司经济损失200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网易状告YY游戏的初衷绝非是垄断,在长达四年的拉锯战中,网易始终反复强调了“网易对游戏主播与直播平台持开放包容的心态”。网易CEO丁磊本人也在采访中还原了事件的原本面貌:“网易与YY游戏产生纠纷的直接导火索是YY游戏旗下的主播在直播游戏过程中插入广告,将观众引向一款网页游戏,造成了较差的观看体验,损害了网易游戏的品牌形象。”
前不久发生的西瓜视频侵权《王者荣耀》一案亦能阐释非授权直播行为所带来的弊端。2018年11月,腾讯以侵犯其著作权、不正当竞争为由,将西瓜视频App相关的三家联运公司起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西瓜视频App存在侵犯《王者荣耀》著作权并借此牟利的举止,构成了恶意竞争行为,其具体表现为“注明游戏类招募方向包括《王者荣耀》以及招募奖励,上架摩天轮等虚拟礼物充值购买服务,供用户购买对主播进行打赏。”
该案的判决结果也令人信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司法实践,责令涉案的三家公司自1月31日起停止关于《王者荣耀》游戏内容的直播,与此同时,该案也成为了中国游戏直播行业的第一个行为保全禁令。
诚然,一些脱离了直播平台约束、极端逐利的主播群体僭越了厂商、直播平台在产业链中的位置,衍生链条间的基本信任被部分主播的不良行为摧毁,直播偷跑游戏内容、非法牟利、反向抹黑游戏等恶意手段的出现时常刺激着游戏厂商们的敏感神经,为游戏的运营带来了不必要的负面口碑和监管压力。
其次是游戏作品属性的明确。直播行业本质上属于版权行业,依附于游戏、音乐等内容版权,游戏内容与游戏直播内容存在天然的版权关联,主播群体基于版权创造衍生内容,且这种创造属于商业化开发行为,是以获取商业利益为目标的,并不是一般玩家休闲娱乐。
法学专家崔国斌先生曾对直播版权的属性和保护范围做出了精准的解释,他表示,“从归类上来说,游戏是一种多媒体作品,以游戏作品本身固定的内容以及游戏过程中呈现的直播内容可能分别落入计算机程序、文字、美术、音乐、电影等众多作品类别,网络游戏直播的争议通常体现在游戏画面的可版权性认定和直播行为的权利类型认定上,客体和行为的法律判断不但将决定网络游戏直播近年来迸发的经济收益归属,而且会成为互联网公司获取用户规模和粘性的重要手段。”
他还谈到,“直接将所有的游戏内容搁置在一个特殊作品类型里并不是明智的选择,游戏著作权的定性不能一概而论,应该从使用作品行为的目的和性质来看待事件,直播版权这一要素主要关注的是,直播行为是否对游戏本体产生了商业性上的负面影响。”
最后,监管力度加大。直播版权作为游戏著作版权的衍生内容,属于新生内容门类,管理和相关条例也需要得到一段时间完善。截止目前,除去《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两部于2016年出台的法规,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还于2018年8月20日下发了《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直指目前广泛存在的直播平台打擦边球、传播低俗内容等问题,要求平台建立直播内容监控、审查制度和违法有害内容处置措施。
截止目前,我国相关监管部门展开了多次约谈负责人、封停主播账号等直播方面的监管活动,不少流量平台都曾被勒令整改,行业整顿效果显著。在相关条例的制定下,网络游戏画面的“类电影属性”开始明确,网络游戏直播属于法定著作权类型的兜底条款“其他权利”的观点逐步受到社会各方认可。
一个从迎合到引导的过程
直播业在2018年撇去了大量浮沫,也挤掉了不少多余水分,2019理应是百废俱兴之时。
纵观过去一年的直播市场变化,缺乏规范化的直播条例成为了行业痛点。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直播存量市场的竞争,而全民直播濒临倒闭等事件更是直观反映出了这个行业原有的流量缺口、运维弊端、融资难题。种种事件都告诫了留在牌局里的“玩家们”,一昧去迎合部分用户口味甚至是不利于精神文明建设的诉求,是无法迎来长足发展的,如何引导主播群体、用户来参与直播生态建设才是时下直播平台们应当“笃行务实,身体力行”的事情。
市场环境的极速转变使得原有的吸量手段无法突破行业壁垒,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求变即是求存。事实上,洗牌现象的加速让直播平台之间在体量、发展前景上的差距进一步扩大,头部平台开始利用打造直播生态的方法来加剧资源和流量的集中效应,二线平台们则通过收购合并、战略合作来达到“抱团取暖”的功效,这也正是腾讯此次发布《公告》的根本原因。
腾讯发布《公告》目的性十分明确,即通过建设直播生态体系,完成直播版权、主播UGC内容方面的整合与品类细分,在串联起产业布局的同时对平台内各环节的职能进行了一次再梳理。如若站在内容创新角度思考,就更能体会其中益处,树立版权保护机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在鼓励平台内容创新和产品创新,这样做不仅有利于增加用户粘性,为用户提供更多的优质内容,也能利用直播平台本身的传播媒介属性为其他合作行业带来新的增长点,谋求到新的市场定位,实现双赢目标。
对于腾讯游戏而言,提出《公告》是其科技+文化的总体战略框架下的具体行动,同时也是腾讯本身作为行业领先者本身应该内化的责任担当。从建设防沉迷系统、打击外挂行为再到如今的《公告》,腾讯在旗下产品规范化上的成果有目共睹,这一系列动作都为腾讯游戏树立起来了一个“轮扁斫轮”的品牌形象,彰显了大厂风范。同样,《公告》的发布能够将规范化的体系浸入遇冷的直播市场,带动直播行业告别三俗乱象,真正将行业重心从导量转移到产品本身,为整个行业带来长线性的发展。《公告》的出现,无疑能引导直播市场走向健康发展,这不仅强化了腾讯系直播产品的商业竞争力,更具备着对整个行业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