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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锤子科技名下价值1577万余元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对天津东盛泰和电子诉锤子科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做出裁定,对被申请人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锤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5778654.99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发布时间:2019-03-04 13:12 来源:蓝鲸TMT 作者:齐智颖

蓝鲸TMT 3月4日讯,天眼查数据显示,近日,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对天津东盛泰和电子诉锤子科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做出裁定,对被申请人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锤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5778654.99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罗永浩为法定代表人的锤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另有一条司法协助信息,股权冻结依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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