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9%的盗版率到96%的正版率,中国数字音乐产业用十年左右的时间让版权意识成为了全民意识。随着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与数字音乐平台的积极探索,数字音乐体验也在多元性和可玩性上水涨船高,进而激发了用户付费意识的养成,让“音乐付费”这一支撑产业生态化运行的“发动机”开始轰鸣。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14亿人口中,大约只有3300万数字音乐订阅用户,ARPPU(每个付费用户的平均收入值)与国外相比差距很大。但中国的社会环境,已经为数字音乐消费变革提供了充足的保障。在腾讯音乐娱乐集团发布的2019年第一季度财报中,其在线音乐付费用户同比增长27.4%,达到2840万。种种迹象表明,经历了从完全免费到有付费意识再到付费行动的过程,我国数字音乐产业,目前已经到了一个付费的临界点。
与影视、文学等其他文化领域的产业生态发展一样,付费最主要的价值在于反哺了上游音乐内容创作者,推动了整个产业链的良性发展。随着版权保护措施的加强,必然会带来数字音乐内容付费的高涨,版权服务商会逐步切出更大部分去激励内容生产者,从而促进音乐产业链的健康发展。
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佟雪娜指出,在数字音乐产业持续上升的背景下,价值链上各主体及各环节之间,由对抗走向协作是大势所趋。价值链的整合,可以使数字音乐产业整体更为可控,为处于产业链上游的内容提供商提供更多话语权,使其在实现商业利益的同时,能进一步激发我国优秀音乐人的创作热情;另一方面,内容提供商和服务商达成合作与利益分配协议,既降低了数字音乐运营成本,更有利于集中优势音乐资源,以更优质且低廉的音乐产品吸引消费者购买,共同寻求音乐内容和经济效益的互利结合点。因此,合理优化产业格局,探索互利共赢的生存之道,是数字音乐付费市场长久发展的正道。
而带着天然的片段性与广泛传播性,音乐也意味着更多的商业机会与合作可能,因此,通过跨产业合作,数字音乐产业更易获得竞争优势。而不同产业合作,既可看作静态的宏观结果,也可看成动态的演化过程。凭借信息技术的优势条件,数字音乐产业的发展会产生规模效益。规模经济,促进数字音乐生产和消费的聚集。数字音乐产业规模效益,不仅体现于产业自身在规模扩大的同时催生全新生态,还体现在与其他产业如通信、传媒等联系的过程中,衍生出更丰富的音乐增值业务,以此,也将进一步壮大数字音乐服务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