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2019数博会网络安全创新发展论坛在贵阳举行。此次论坛的主题为“共享价值 共担责任”,与会嘉宾就大数据时代如何保障平台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安全等话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提出方向与建议,为大数据产业和安全技术未来发展提供依据和参考。
此次论坛由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组委会主办,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研究院、中国网络电视台、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绿色电商委员会、县学(北京)电子商务技术研究院承办,澳门法治报社协办。
建设网络安全需要多方共同维护
著名经济学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中国企业评价协会会长侯云春介绍,网络日益成为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最大的“网动力”,也是社会进步的催化剂,而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场景的广泛应用,网上黑客、诈骗技术含量也在不断提高,建设网络安全人人有责。努力创造良好的网络环境,构建一个清洁的网络空间,一方面,我们要不断地加强网络的技术、法律、监管各方面的建设。另一方面,网民要做到自律、自重、自我约束、自我防范。
大数据正在开启信息化的第三波浪潮,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我国正在不同行业、领域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网络化重构、智能化提升,推动行业大数据应用,大数据应用既是安全防御的重点,也是保障的有力手段。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绿色电商委员会会长吴子贤表示,政府推动网络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标准的落地,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网络空间法治体系的完善。
发展数字经济离不开技术法律层面的防范
联合国网络安全与网络犯罪问题高级顾问、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法治国际中心执行主任吴沈括在主题演讲中表示,利用网络我们获得更多的数据,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我们的生活、工作,甚至整个社会组织形态发生了迅速的电子化、数字化的过程。
吴沈括认为,目前网络安全机遇和风险并存。机遇可以概括三个方面:新的技术支持、新的组织样态、新的应用内容。风险同样反应在三个层面,一是技术要素层面的风险,二是组织管理层面的风险,三是在线内容层面的风险。
西南政法大学原副校长、教授、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徐静村表示,大数据时代,数据正在成为一种新的生产资料,一种重要的资产。发展数字经济也正在成为全球经济、中国经济一个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
大数据环境下出现了一些社会管理的新问题,发展大数据的同时要加强技术层面和法律层面的防范。
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立法起草组专家齐爱民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立法,进一步巩固了中国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成果,直接推动中国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吉雅杰随后作了主题演讲。论坛期间,与会嘉宾就“大数据安全”这一主题举行了圆桌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