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消息,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今日发布《关于非持牌机构、“贷超”导流平台、网贷机构等违规从事现金贷相关业务的风险提示函》,作出了四点风险提示。
一是,不具备放贷资质的各类贷款、现金贷等机构应立即停止所有渠道(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的现金贷或变相现金贷业务。
二是,“APP商城”、“贷款超市”等导流平台应加强对合作机构业务资质的审查,审核其产品是否合法合规,并立即下架所有现金贷或变相现金贷产品。
三是,P2P网贷机构、互联网小贷公司等应对自身及合作机构业务进行自查或排查,若发现存在现金贷、变相现金贷、收取“砍头息”、暴力催收等违规业务或行为,应立即停止并进行整改,存量业务压降为零。
四是,金融消费者应加强学习金融知识,借款前应了解借贷机构名称和资质、借贷综合成本、违约罚息等具体事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借贷行为。
广州互金协会表示,对广州市的机构涉嫌非法现金贷、高利贷、暴力催收的,可向金融主管部门和我协会投诉和举报;涉嫌犯罪的,可向公安部门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