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讯】4月8日,小米集团发布了2018年年度报告,其中小米的董事长雷军获得98.7亿元的股权激励引起了媒体舆论关注。具体详情为,2018年4月2日,雷军获发一批小米B股约6.4万股,涉98.7亿元。
不同于以往证券交易中心所披露数据引发的热点,本次舆论热点导向集中于:大众认为小米公司为雷军本人的公司,股权激励适用于公司员工的激励措施,而雷军作为公司的所有者股权激励应该不适用于雷军。其次,为本次激励的所设金额为98.7亿元等值股票,但部分公众将其理解为98.7亿元现金。
面对大众舆论的疑惑,近日 记者采访了中国工商银行高级投资顾问王丽,询问了小米公司股权激励的相关问题。王丽女士针对这个问题给与了相关解答。
在回答问题前,王丽女士通过记者向大众重新科普了公司的性质。现代公司的核心为股东共同出资成立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并按所占股份比例承担有限责任以及占有相应比例的收益。公司在法律上为独立法人,属于全体股东并不属于任何个人。所以说一些媒体在传播上所引导的“小米公司为雷军本人公司”本身说法不属实。
另外,从港交所所披露的小米公司股权结构来看,虽然小米董事长兼CEO雷军持股31.41%,但并没有占有公司过半数股权。事实上大众对于雷军股权的误解的核心集中在对雷军拥有超过50%的决策权与股权的混淆。而这超过50%的决策权可以理解为其他股东自愿将自有投票权授予雷军全权代表。所以从股权上来看,小米公司也并非雷军个人所拥有,小米公司属于全体股东。
王丽向记者讲到,在理解清公司所属后,便可以进一步理解小米公司股权激励激励问题,首先,雷军担任的职务为小米公司CEO属于小米公司董事会正式任命,所以雷军本身就是小米员工,同样拥有“股权激励的资格”。
另外王丽表示,股权激励的核心为企业拿出部分股权用来激励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优秀员工的一种方法。它是一种分享公司成长的方法,而且能够降低员工的流动性。对于成长性的公司来讲,这是一种为公司的未来折算成薪酬,降低公司自己人力资本上的现金支出的办法。
目前,大部分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为奖励对应价值的“股份而不是现金”。此次小米公司兑现上市前董事会和股东会全体通过授予的股权激励也是奖励股份而不是现金。关于股权激励也有实际案例,2017年苹果公司也曾奖励CEO库克价值1.2亿美元的56万股苹果公司股票。
此外,其他国内互联网科技独角兽公司如阿里、京东等在上市前其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也曾授予马云、刘强东大致2%、4%的股票作为股权激励。此次雷军被授予的大致2%股票也属行业平均水平,无需过度解读。
在本次发稿前,记者从小米公司官方微博发布的公告了解到,雷军所获股权激励已用于慈善为目的,当前并没有出售。而且微博下方的评论来看,大部分网友表示支持,并表示企业家努力创业得到董事会、股东会奖励 是值得鼓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