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工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对外正式发布了中国第二十六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特斯拉已然在列,涉及Model 3、Model S及Model X的多个车型。
由于特斯拉十多个车型都进入到工信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最新一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对此,目录公布前购买特斯拉的车主们要求相关部门办理退税。
9月3日,特斯拉车主联名的一封信称,作为在2019年8月30日及之前已购置并缴纳购置税的该等进入免税目录特斯拉车型的车主,经咨询基层税务部门,表示其不确定是否可办理退税,因此特向工信部与税务总局请示此事。
该联名信表示,“《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公告)第一条、第二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据条例应该办理退税。
附:特斯拉车主联名信全文
尊敬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9年8月30日发布的公告,特斯拉相关车型作为纯电动汽车进入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六批)(以下简称“《第二十六批目录》”)。作为在2019年8月30日及之前已购置并缴纳购置税的该等进入免税目录特斯拉车型的车主,经咨询基层税务部门,表示其不确定是否可办理退税,因此特向贵部门请示:
对于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进入免税目录的特斯拉车型的,应享受免购置税政策;其中对于在2019年8月30日及之前已购置和微纳购置税的,应予办理退税。
理由如下:
一、《第二十六批目录》未规定进入该目录的车型享受免购置税的起始日期,亦未规定在该目录公告之前购买和缴税的不能享受免购置税优惠,公告特斯拉相关车型享受免征购置税的上述《第二十六批目录》于2019年8月30日公告,但该《第二十六批目录》及相关公告本身未载明何时生产、购买、进口或开票的车辆可享受免购置税优惠:此外,该《第二十六批目录》及相关公告也未将2019年8月30日公告以前购买和缴税的车辆排除在享受免税政策之外。
二、《第二十六批目录》的上位法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5号)第2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公告)第一条、第二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因此,鉴于《第二十六批目录》本身未规定享受免税政策的车辆起始日期,那么从上述《第二十六批目录》的上位法规定来看,对于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进入免税目录的特斯拉车型的,均应享受免购置税政策。
三、对于在2018年1月1日之后、《第二十六批目录》于2019年8月30日公告之前已购买和缴纳购置税的特斯拉免税车型,办理退税有法可依。
由于大多数新能源企业车辆系先进目录再进行销售,而特斯拉作为国外厂商,同样承担着国家新能源政策的实施,但是由于是境外企业,其产品先销售后进入目录,故产生需办理购置税退税的情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6号)第八条规定:“八、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向原征收机关申请退税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见附件2),提供纳税人身份证明,并区别不同情形提供相关资料。…(二)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退税的,根据具体情形提供相关资料。”
上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6号)附件2《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中,“退税原因代码”一栏“B。其他原因退税”的第B6情形载明为“符合免、减税条件但已征税,按照应免、减税额申请退税”因此,对于在2018年1月1日之后、《第二十六批目录》于2019年8月30日公告之前已购买和激纳购置税的特斯拉免税车型,应按照前述规定办理购置税退税
四、《第二十六批目录》公告前已购买免税特斯拉车型的车主系更早响应节能减排政策,为其办理退税符合兔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立法目的和号召国家针对新能源汽车减免购置税的初衷是实施鼓励购买和使用节能汽车政策,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有利于节能减排,改普城市宜居环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利于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新能源汽车与传统汽车相比,可以节省燃油,有利于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实现资源的节约和综合利用。国家领导人在会议和讲话中多次表明调整优化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
在上述政策背景下,《第二十六批目录》公告前已购买免税特斯拉车型的车主,相比于《第二十六批目录》公告后购买车辆的车主,是更早积极响应上述国家号召,为节能减排更早做出贡献的人群。就同一款满足相关标准可享受免税政策的车型,《第二十六批目录》公告后购买车辆的车主可获得免税,而《第二十六批目录》公告前购买的车主无法享受免税,这与国家制定该等新能源车免征购置税政策的初衷相违背,为其办理退税方才符合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立法目的和号召。
五、若不予办理退税,会导致同一时期购买同款车型的车主,积极履行纳税义务的人群无法享受免税,而迟延履行纳税义务的人群获得免税,相当于变相鼓励迟延纳税,有违税法精神。
根据相关规定和实践,在车主购买和被交付车辆后存在一段缴纳购置税、办理正式车辆牌照的周期。该等期间内,有些车主积极纳税,尽早地按规定完税并办理正式车牌;而有的车主则迟延完税、滞后地完税和办理正式车牌。例如,本车主的周围就存在大量案例,于本车主同一天或前后购买和被交付车辆,本车主在临牌周期内尽早地于2019年8月23日前往相关部门缴纳了特斯拉免税车型的购置税,但存在部分车主一直未完税,直到2019年8月30日《第二十六批目录》公告,该等迟延履行购置税纳税义务的车主反而根据该《第二十六批目录》直接享受免税。因此,造成的客观后果即为,同一时期购买同款车型的车主,有相当数量的车主因积极纳税而无法直接享受免税但反而延迟履行纳税义务的车主因此而直接获得了免税优惠,这既不符合常理,也与税法鼓励积极纳税的总体精神背道而驰,更会让积极纳税的纳税人万分失望。
因此,若对《第二十六批目录》公告前积极纳税的特斯拉车主办理退税,相当于变相鼓励、奖励了纳税人迟延履行纳税义务,不仅显失公平,还有违一般法律原则。
综上五点原因,不论从法律规定层面、操作层面还是国家政策层面,抑或考虑不予办理退税的后果层面,为在2018年1月1日之后、《第二十六批目录》于2019年8月30日公告之前已购买和缴纳购置税的特斯拉免税车型办理购置税退税合法、合理、合情。在基层税务机关无法自行确认和办理退税操作的情况下,为避免相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特此恳请贵部门尽快出台相关解释和文件,为前述退税事项作出正确指引。
此致
敬礼
爱国的积极纳税人&特斯拉车主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