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8〕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和指导各地做好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12月5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与《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19版)》(以下简称《细则》),为各地申报和创建安全发展城市提供了明确指引。
《办法》的内容共分为八个部分,分别从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条件、评价与审核程序、监督管理措施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旨在对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评价与监督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基础条件好、保障能力强的城市积极参与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申报,并在安全发展方面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而《细则》则从城市安全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救援和安全状况等六个方面制定并细化了评价的定量指标,并在6个一级项下划分16个二级项、47个三级项,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省级复核以及国家评议提供量化指标。
近年来,我国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2018年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接近60%,城市安全需求不断提升,对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的支持与投入随之加大,特别是应急管理部设立后更是密集发力。发展城市安全产业,有助于提高人民日常生活的安全感,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未来,随着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工作的逐步开展,我国城市安全产业的发展空间也将进一步拓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为城市增强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反应能力提供了技术准备。传统城市安全产业在大数据、云存储、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冲击下,表现出的不仅是数据存储、传输和处理方式的改变,更是隐患和风险管理理念的变革。城市安全领域的企业不仅要注意市场变化,更应把握科技发展前沿技术,加强关键应急技术研究,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城市安全产业,特别是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平台、大数据分析平台、公共场所及重点场所监控预警设备与系统、防暴恐专用设备及安全防护装置、特种机器人、以及涉及城市生命线工程与人防工程监测的产品和技术服务,包括燃气、热力、电力、给水、排水、桥梁、电信和综合管廊等城市安全的关键部分,将会迎来巨大的市场和快速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