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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科学防控,各地有力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众志成城,战胜疫情

2月8日,上海市经信委发布的《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指出,要加强产业链协作,倡导企业间互助共济,鼓励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满足疫情防控需要。
发布时间:2020-02-13 14:28 来源:电子信息产业网 作者:吴丽琳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局面更为复杂,任务更加艰巨。既要坚持疫情的防控,又要帮助企业坚定信心,实现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成为当下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一场“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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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指出,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原则制定针对性措施,既要切实做好春节后返程和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又要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困难和问题,尽早恢复正常生产,为疫情防控提供充足的物资保障,为稳定经济社会大局提供有力支撑。2月9日,工信部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重磅20条,明确将全力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渡过难关。与此同时,各地也密集出台了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多项措施,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群防群控,推动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科学制定方案 分类分批复工复产

为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各地加强分类指导。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等重点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的同时,积极稳妥地推动其他生产性企业完成复工复产准备工作,在疫情防控达标后有序复工复产。

“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但只有保障好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疫情防控才能更顺畅,抗击疫情的战斗力才会更持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副厅长顾红松表示,在当前的特殊形势下,统筹抓好各类生产企业安全科学复工复产,不但关系眼前,更关乎长远。日前,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专门文件,一个总体要求就是:要在采取积极的防控措施、保障员工健康安全前提下,分类施策,灵活安排,有序组织省内企业复工复产。四川省经信厅多次召开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视频调度会议,部署调度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实施企业联络员制度,建立复工复产日报制度。截至2月9日,全省复工复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超过2000家,复产面达15%左右。

福建省2月6日出台了24条措施应对疫情,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其中强调了要加快重大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年度计划新开工项目按期开工,有序推进在建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及民生项目复工,春节未停工和已经复工的项目要确保连续施工。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2月8日下发通知,要求有序推进企业复产。防疫和生活保障类企业要“开足马力”生产,努力提高医疗生活物资和城乡运行保障服务能力。此外,按照城乡运行和发展的轻重缓急,2月9日后组织其他类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各地对重大工程和项目进行梳理排查,制定开复工时间表,按照成熟一个开工一个的原则,抓紧推动项目实质性开工。

2月9日,广州市印发的《关于做好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广州市工信领域企业2月9日后按照“分类管理、严格防控、属地备案”的原则逐步复工复产。“第一类”是优先保障复工复产的企业,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等企业;“第二类”是稳步复工复产的企业,优先支持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以及与其配套保障等相关企业复工复产;“第三类”是审慎复工复产企业。

以安全防控为前提 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前正处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于保障工业企业复工复产至关重要。各地深刻认识到疫情防控的重要性,指导企业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各项措施,做到防控机制到位、检疫查验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和宣传教育到位,确保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浙江省发布了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17条规定,在严格企业疫情防控方面制定了详细具体的规定:要求认真加强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要提前掌握返岗返工人员信息,建立“一人一档”,了解其返浙时间和交通方式。建立主动健康申报制度。企业复工前需根据卫健部门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或临时隔离室,配备疫情防控用品。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落实好经常性的传染病预防措施,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加强职工食堂卫生管理,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

河南省工信厅办公室2月8日印发的《关于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各地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

云南省印发了《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复工复产防疫措施。复工复产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防控方案,细化防控措施,落实防控人员,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此外,还要做到严格执行返岗人员健康申报制度,做好防护物资配备和消杀防疫,合理安排生产计划。

推进全产业链协调运行 强化复工要素保障

尽管有政策加持,但是疫情带来的员工返程难、防疫难、物资保障难、招工难等问题,影响着企业复工率的快速提升。各地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强化复工复产要素保障,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职工返岗、原材料供应、物资运输以及口罩、消杀用品、测温仪等防控物资保障等难题。同时,精准摸查发布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推进线上供求匹配对接和远程招聘,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2月8日,上海市经信委发布的《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指出,要加强产业链协作,倡导企业间互助共济,鼓励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满足疫情防控需要。同时,落实复工保障。按照有关要求,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开展预防性消毒。设立企业测温点和临时隔离室,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

广东省政府2月6日正式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稳定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细化复工复产保障方案,提出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口罩等防控物资购置问题,保障企业复产复工,为复产企业提供防疫指引。要求各地市级以上政府指派专人帮助企业完成复工复产准备工作,一企一策。对不具备自行设置集中隔离点的中小企业,明确由当地政府集中安排。

2月6日,山东省工信厅印发的《关于严把应急保障物资质量和组织企业迅即复工复产的紧急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加强对工业运行情况的调度分析,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动态,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全面搞好协调服务。省工信厅在“一对一”精准服务1268家重点企业的基础上,积极联合市县两级工信部门,共对接联系企业1万家左右,并依托全省工业运行综合服务平台,完善企业诉求的受理、解决和反馈机制,帮助企业破解生产经营中可能遇到的用工、资金、审批、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困难。对企业复工复产中口罩、消杀产品等疫情防护用品不足的问题,各市可汇总后报省工信厅统筹解决。这些具体有力的措施,给广大企业吃了定心丸,坚定了稳生产、保物资、控疫情的信心。

值得一提的是,2月10日,湖南省工信厅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进一步强化措施,推动惠企政策落地,帮助中小企复工复产,渡过难关。会议提出,要会同有关部门帮助中小企业协调解决职工返岗、原材料供应、物资运输以及口罩、消杀用品、测温仪等防控物资保障等难题。推动有关单位对疫情期间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水、用气,实施阶段性缓缴费用,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加大中小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推进线上供求匹配对接和远程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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