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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数据要素流转助力高质量发展

在法律方面,数据的产权界定尚存在学术争议,数据生产者、使用者以及数据流通平台的权责尚未明确,数据安全、隐私保护、跨境流动的法规也尚未健全,难以对数据要素流转进行充分的法律保护。
发布时间:2020-05-14 10:32 来源:赛迪智库 作者:苏庭栋

4月9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首次将数据要素纳入市场化改革范畴,明确了数据资源的战略意义,为数据要素的市场化改革指引方向,并凸显了国家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上的决心。数据要素是第四次工业革命的重要基础,其不仅削弱了传统生产要素有限供给对经济增长的制约,还通过与其他生产要素的联动,在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的流动环境、流转效率、流通平台等层面发挥作用,打破现有分工模式和产业界限,促进经济社会运行的网络化和智能化发展。

数据要素流转目前仍存在技术、法律等流通障碍。在技术方面,数据格式和数据存储系统缺乏统一的数据标准和互操作性,为数据流转的跨设备、跨系统、跨企业、跨区域、跨产业增加了难度。在法律方面,数据的产权界定尚存在学术争议,数据生产者、使用者以及数据流通平台的权责尚未明确,数据安全、隐私保护、跨境流动的法规也尚未健全,难以对数据要素流转进行充分的法律保护。

加快数据要素流转需要由政府、企业、用户、社会等多主体协力推进。一是完善数据采集、分级、确权、脱敏、流转、使用的相关法律机制,建立统一的标准体系,明确各阶段各主体的获益权限和所承担的监管责任。二是完善数据流转的行业自律制度,通过细致的合同和交易机制设计来对企业数据获益进行自我规制和事后问责。三是完善跨境数据流动法律法规的健全,加强双边、多边互信合作,在协调数据开放与安全保护的基础上,讲好数据要素市场化的中国故事。

苏庭栋,北京交通大学产业经济学硕士,就职于赛迪智库电子信息研究所,主要从事电子信息制造业、数字经济等领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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