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8号文件”)。该文件秉承《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18号文件”)和《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4号文件”)的指导思想,根据当前的实际需求,从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应用、国际合作等八个方面出台相应措施推动两大产业高质量发展。集成电路与软件产业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支撑,加大对两大产业的培育有助于推动我国数字经济提质增效。同时,两大产业的强化升级也将使我国数字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加强“软”“硬”政策扶持,降低产业数字化转型成本
从整体情况来看,国家政策先由18号文件中侧重“软件产业”发展到4号文件中两者兼顾,再到8号文件中侧重“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政策侧重的变化体现出国家在鼓励两大产业发展上实行“分期分批,统筹推进”的实施策略。截至目前,18号文件发布实施已有20年,软件产业通过20年的发展已成为我国数字经济场景应用领域的重要支柱。然而在以集成电路产业为主要支撑的数字经济产业融合领域我国仍然相对滞后,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成本较高。因此,国家出台8号文件侧重鼓励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就是为了补齐数字经济发展短板,降低产业数字化转型成本,为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打下基础。
二、打造集成电路本土龙头企业,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石
从8号文件与18号文件、4号文件的对比来看,集成电路优惠政策门槛提高,侧重打造立足本土的集成电路龙头企业。以最核心的财税政策为例,门槛升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原来的制程线宽或投资额单门槛,转变为制程线宽和经营年限双门槛;二是从“规则清单”转变为“企业、项目清单”。集成电路产业龙头的培育,将带动MEMS芯片、射频芯片、通信芯片、MCU等数字工业关键环节的发展,推动传统工业数字化转型。同时,当前数字经济的发展模式已逐渐趋向于龙头企业带动模式,集成电路龙头企业的大力培育,将为人工智能、5G通信、工业互联网等数字经济领域其他产业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夯实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基石,并对数字政府和数字社会的全面提升起到促进作用。
三、强化软件产业技术攻关,提升数字经济竞争实力
8号文件在对软件产业技术攻关方面与18号文件、4号文件保持一贯的支持态度,软件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力量。尤其是工业软件和安全软件,作为数字工业的重要组成,其在对工业数字化转型和工业数据安全保障上起到关键作用。同时,在ERP、CRM、SCM、EAM、HRM等工业管理软件和CAD、CAE、PLM、CAM等工业设计软件方面,加大技术攻关力度,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我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加速我国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进程。
四、培养复合型实用型人才,激发数字经济内生动力
与18号文件、4号文件相比,新出台的8号文件在人才政策部分新增“加快推进集成电路一级学科设置工作”等内容。同时,8号文件还着重强调努力培养复合型、实用型的高水平人才。数字技术兼具高度的专业性与强大的普惠性,数字经济人才培养是提升数字经济自主创新能力的主要源泉,也是数字经济规模化发展的必要保障。通过专业学科设置,从制度上实现硬件人才与关键零部件环节的直接对接,有助于顺畅相关产业链集聚,并通过“干中学”提升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硬件发展水平与支撑能力;通过大数据、数字技术、数据治理等领域人才的全口径培养,有助于提供技术深化与技术落地方案的形成。人才培养的双向并举,将促使我国数字经济的内生动力被极大激发。
五、构建软件正版化环境,保障数字经济创新活力
在对软件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上,新出台的8号文件与18号文件、4号文件保持一脉相承、一以贯之的指导思想,并在原有基础上新增“推动重要行业和重点领域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等内容。营造软件正版化环境,一方面有助于维护软件企业自身利益,进一步营造软件竞争良性氛围,另一方面有助于保障软件企业创新活力经久不衰,这对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更有益于促进我国数字经济整体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为我国营建优质的数字经济创新环境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