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消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称,自 2020 年 11 月 17 日起由公司董事长董明珠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 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 收到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望靖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辞职后望靖东先生 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告称,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满足信息披露工作需要, 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张伟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 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董事张伟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不再代行董事会 秘书职责,自 2020 年 11 月 17 日起由公司董事长董明珠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 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