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消息,据江苏省消保委消息,11月10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乐融公司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侵犯了消费者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应予整改。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乐融公司”)一审败诉。至此,江苏省消保委主张的 “一键关闭”功能得到判决支持。
2019年7月起,江苏省消保委开展了针对智能电视开机广告的系列调查、整改、诉讼维权专项行动,对存在问题的海信、小米、创维、夏普、海尔、长虹、乐视七家智能电视品牌企业进行了长达一年的约谈、跟踪和监督,要求企业提供开机广告“一键关闭”功能,切实保障消费者的选择权。
2019年12月12日,省消保委对拒不整改的乐视电视所属企业乐融公司依法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经过法庭公开审理,2020年11月10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乐融公司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侵犯了消费者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应予整改。乐融公司一审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