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研究确定重庆、深圳、厦门、南京、济南、成都、合肥、沧州、芜湖、淄博等10个城市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二批试点城市。
通知要求试点城市制定完善试点工作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同时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落实资金等保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为加强对试点城市督促指导,切实做好提供咨询服务、跟踪掌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工作经验等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还将联合组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