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鼓励研发大数据关键技术
通过科研以及专项经费支持和政府扶持的手段,为研发科研人员提供支持,增强自主创新的能力。同时,教育部及其直属单位优先采用国内研发的产品,支持本国产品研发,为大数据关键技术发展提供更安全的环境。
建立敏感数据识别规范标准
依据数据信息的敏感程度对数据进行分类、分级管理;用数据标签对创建数据、应用数据、存储数据、传输数据和销毁数据提供技术上和操作上的规范要求。对于关系到教育行业发展以及系统用户个人信息的重要数据,严格控制其存储位置、传输和使用方式。
明确职能部门数据保护权责
明确教育信息化业务、网络安全与管理部门在数据防泄漏中的责任,将数据安全防护作为绩效考评的重点,制定数据泄露防护规则及奖惩标准,对数据泄露事件零容忍,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